• 集团组织房地产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培训
  • 发布时间: 2012-10-29
  •  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,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,11月16日,集团组织开展了房地产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培训。集团领导、总部部门负责人、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培训。
      此次培训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特聘法律专家、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向荣主讲。高向荣结合企业案例对如何防范法律风险进行了生动的讲解。他认为,要防范法律风险,首先要在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,要做到四个到位:意识到位、机制到位、机构设置到位、经费到位。其次,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依法、依规,同时做好“事先预防、事中控制、事后补救”的相关工作,以防范法律风险。比如:在签订合同、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讲程序;业务伙伴的选择要慎重;项目启动之前要先做风险评估等。
      集团董事长、总经理全臻做总结发言时表示,房地产经营的法律风险时时刻刻都存在,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有法律意识,要注重风险的控制。每个部门都有风险防范的责任,尤其是“一把手”,防范风险的意识要强。同时,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,把风险防范从基层做起,每一个法务员都要不断提高素质,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,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支持。